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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姐说法】被取保候审就是结案了吗?
时间:2024-06-18  作者:罗江区管理员  新闻来源:罗江区  【字号: | |

经常有人问蓝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是不是已经没有事了?”答案是:NO! 要知道为啥,咱们还得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限制。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立案后,一般会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人采取取保候审,同时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或法院后,也可能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字面意思我们可以看成两部分——“取保”和“侯审”,“取保”意味着担保释放,“侯审”意味着需要继续等待办案机关进一步处理。简单地说,被取保候审就是先暂时回家,随时等通知,不表示你没有事了。

那取保候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同时被取保候审,还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来担保,既不能提供保证人又不能交纳保证金的,则可能被采取更为严格的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如果社会危险性较大,则可能被逮捕送往看守所监管。

被取保候审了是不是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呢?当然不,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轻则没收保证金,要求重新提供保证人,重则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或逮捕。

说了这么多,想必大家很清楚取保候审到底是啥意思了,如果再有人来问蓝姐取保候审是不是等于结案,蓝姐只有一句话,取保候审不是案件程序的结束,而恰恰意味着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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