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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民法典】检察官带你全面了解“抚养权”——如何确定抚养权?
时间:2024-07-01  作者:罗江区管理员  新闻来源:罗江区  【字号: | |

抚养权纠纷是指父母双方因为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引发的案件,主要包括抚养费纠纷和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养是父母子女之间一种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仅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还交织亲情和情感因素,更是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

为全面、完整地讲清楚关于抚养权的常见法律问题,我们将通过8期内容,以专题的形式为您一一讲明白。

【案例】

张某(女),教师,收入中等,在京工作十余年但一直未在京落户。其夫王某,北京人,程序员,收入颇丰,但其长期沉迷网络游戏,对其女王小某(9岁)疏于关心,王小某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等均由其母亲张某负责。张某因与王某感情破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就女儿王小某的抚养权产生争执。王某主张自己收入比张某丰厚,拥有北京户口,孩子如果跟随自己生活未来能够在北京直接入学,享受北京的教育优势,孩子在经济上也比跟随张某生活更宽裕。如何确定王小某的抚养权?

【检察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如果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也可以随父亲生活。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据此,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基本规则在父母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可由人民法院予以确定: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上但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由法院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子女一直随一方生活,一般不宜变更,应维持其稳定的生活环境。  

3.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

本案中,法院会根据王小某的真实意愿并在综合考虑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及抚养意愿的基础上,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保障妇女权益的双重角度出发,依法做出判决。王小某的学习生活一直由其母张某照顾、王某因长期沉迷网络游戏对王小某疏于关心等因素将是王某获得抚养权的不利因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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